6月26日上午,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根据安溪县人民法院院长许良才同志的提请,经会议审议、决定:
任命周水金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;
任命蔡锦锋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;
任命廖碧财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任命谢奕清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任命梁文农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;
任命廖良清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感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任命刘雅芬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苏荣杰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王丁仕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感德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钟辉煌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黄田中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感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王铁军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林建军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刘建安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高清良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;
任命易文键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李培忠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张晓娟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副庭长;
任命施纯兴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感德人民法庭副庭长;
任命陈进水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副庭长;
免去柯梅英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白崇斌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;
免去郑淑珍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免去黄永福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免去许文红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免去李婉红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