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定罪与量刑

泉州律师

  泉州著名律师_泉州著名律师事务所_泉州律师排名_泉州十大律师事务所信息哪里找?

泉州律师推荐

360截图-17865718.jpg 360截图-17936183.jpg

lqx.jpg   ljs.jpg


  走私淫秽物品罪(刑法第152条第1款)

  (一)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,走私淫秽物品,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,属于“情节较轻”,应予立案追诉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

  1.走私淫秽录像带、影碟50盘(张)以上不满100盘(张)的;

  2.走私淫秽录音带、音碟100盘(张)以上不满200盘(张)的;

  3.走私淫秽扑克、书刊、画册100副(册)以上不满200副(册)的;

  4.走私淫秽照片、画片500张以上不满1000张的;

  5.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。

  (二)走私淫秽物品在前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5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(三)走私淫秽物品在第一款规定的最高数量5倍以上,或者在第一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5倍,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等情形的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来源:泉州律师事务所
下一篇:这是最后一篇
上一篇:这是第一篇